根据《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请,学院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现有8人符合奖励条件,公示如下:

公示期3天,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—10月30日,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,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向美术学院书面或电话进行实名反映,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,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,电话:15077305274,E-mail: 1262543369@qq.com。
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
2025年10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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